宁事招公告核﹝2016﹞31号 因南京市高淳区2016年新教师招聘计划未全额招满,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9名新教师,相关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2016年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参加2016年南京市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基准线的考生(基准线为80分),且符合招聘岗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6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16年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6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16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3.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6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2016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4.南京生源(户籍)2013年至2015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南京生源(户籍)2013年至2015年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http://www.njhrss.gov.cn/39399/39402/201605/W020160519376078879252.bmp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3、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考试证、笔试成绩单,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现场登记报名。 ②报名者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报类别、学科须与笔试成绩单上所列类别、学科一致。 ③已报名参加过2016年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形式: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按照核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http://www.gcjy.info)、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chr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及在校表现等考察情况,统筹分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6年起,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咨询 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025-57338639、57338636 八、招聘监督 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338710 高淳区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25-57338632 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高淳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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