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省属重点高等学校,成立于1938年,原名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隶属于教育部的九所国立医学院校之一,1950年更名为贵阳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现为贵州省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全省唯一的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今天的贵州医科大学已建设成为校园整洁美丽、仪器设备先进、人才实力雄厚、医疗条件全省最强的充满现代化气息的省属重点医科大学,正朝着建设“具有明显特色、西部一流、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在这大好的发展时机,贵州医科大学诚邀海外留学人员、“985”、“211”及省内外高校广大学子的加盟,一起开创贵州医科大学美好的明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调配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72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确保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9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9人(教师49人、医生3人、实验技术人员13人、其他教辅人员14人、辅导员10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公开招考职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尽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接受现场报名。现将网上报名方式介绍如下: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5日 (2)网址:http://210.40.160.12:808; (3)注册:考生需在网上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 (4)报名:登录用户,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在检查好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信息初审后,考生方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必须以报名系统生成为准,不得自行修改,如考生提供的报名表与系统不一致,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6)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行政楼(知雨楼)4楼; 资料:考生携带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并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7)打印准考证:学校公示已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信息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名及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考生如未能实现网上报名,请下载填写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公开招考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期间:2016年6月6日—6月7日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请发送至邮箱:rsc@gmc.edu.cn,现场不再收取);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要求与网上报名提交的照片一致;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四级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按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岗位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单个岗位总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考场及其它事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按岗位或学科分组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医科大学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8416037、88416040 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州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公开招考职位汇总表 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公开招考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