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招聘20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小学教师111名,幼儿园教师24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卫生系统6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年满18周岁是指1998年6月15日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5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15日后出生的; 8、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具体招聘职位、条件和有关要求请登录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ionghai.gov.cn)查阅或向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改报:报名期间,允许改报;报名截止后,除招考职位未能开考的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改报外(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五)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下载附件或到报名现场领表填写),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并在考核阶段提供毕业证原件,未能按期提供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学位证书(根据招聘职位需要提交)、专业资格证书(根据招聘职位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到现场参加报名。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4、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onghai.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5、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系统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 2、面试。教育系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科教学基本功。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招聘职位需要提交)、专业资格证书(根据招聘职位需要提交)原件,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医务人员、中小学教师等报考人员须提供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计生部门(市或县或区计生委)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6年6月19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琼海市户籍是指在2016年6月19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琼海市的人员;琼海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琼海市的人员。 (三)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292858662930920 传真:0898-6292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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