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诸暨市户籍(特别优秀可放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A类生),不限户籍,直接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二)必备条件: 1.具备幼师中专及以上学历(2016年毕业但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由所在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在原任教园学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等情况; 4.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幼教优先),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要求,但须在2018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6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店口镇中心学校三楼(店口镇弘毅小学内),联系人:姚伟均,报名咨询电话:89098877。 3.报名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及报名表(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需递交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名注意事项: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料费50元/人,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核(总分100分) 分两批次: 第一批 对象:具备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时间:2016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及要求: 1.教学分析与设计。根据提供的材料及要求进行分析,设计一个教学活动。(30分) 2.简笔画。命题作画,即根据提供的主题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简笔画形式完成相应作品,能体现童真童趣。作画纸张尺寸为A3纸大小,作画材料不限,请自备。(20分) 3.自我介绍。含自我性格剖析、从事幼儿教育个人优势、随机提问等,时间在2分钟左右。(10分) 4.儿童故事演讲。自选1个建构式教材中的故事,可以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对故事进行适当的艺术创新,时间3分钟左右,讲故事过程中可插入音乐、表演等内容,但不允许多人合作表演。(20分) 5.特长展示。自选一个,除前面四项外,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20分) 第二批 对象:暂无教师资格证,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 时间:2016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及要求:同第一批 以上考生均不能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三)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店口教育网、中心学校信息公开栏等处公示。 (四)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中心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自聘幼儿教师劳动合同,开始缴纳社保等(试用期为两个月,待遇与其他在岗人员一致)。自聘幼儿教师必须服从中心学校工作安排,否则中心学校有权与自聘教师解除聘用合同。 四、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结果公平公正,中心学校设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傅飞波,组员:陈利军、周四威,监督电话:89078999. 本公告由店口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店口镇中心学校 2016年6月16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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