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我校办学规模扩大,班数增加,确保我校和谐稳定发展,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 一、岗位及人数 初中部:地理1人。 小学部:语文8人,数学3人,英语1人,体育2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二、聘请对象和条件 (一)社会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2、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3、师范类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师范类院校顶岗实习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2、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3、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聘请方式 (一)确定临聘教师人选。学校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劳务代理公司派遣的临聘教师个人情况(包含各类证件,工作经历,体检结果等)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及个人情况、聘期等上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签订聘用合同。经批准后,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1.委托劳务代理公司派遣。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湛教[2010]255号)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各县(市、区)一律通过委托劳务代理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解决临时聘任教师问题,因此,我校临时聘请专任教师应委托有资质的劳务代理公司派遣,由学校与劳务代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是6个月。 2.建立顶岗实习机制。根据湛教[2010]196号文的有关规定,应加强与岭南师范学院、湛教基础教育学院等高校学院的沟通联系,建立稳定的师范毕业生顶岗实习机制,从而满足部分学校聘用临时专任教师的需求。区属学校、师范院校、顶岗实习生三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签订实习协议。 四、薪酬待遇 根据粤机编[2008]73号文有关规定,“临时聘请的专业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核拨。” 1.与劳务代理公司签订合同的临聘教师初次上岗须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月薪为2800元(含各种保险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者,月薪为3500元,月薪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统筹、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包含食宿,“七大节日”补助按照现行公务员的50%计算。参照后勤雇佣人员的工资管理,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工作合同后,财政部门按月核拨工资。 2.顶岗实习生的实习报酬为1300元/月,由财政部门按月核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5、6、7窗口),咨询电话:3119279。 3.报名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备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辅助材料: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荣誉证书等。其他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简历、获奖情况等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1、报名,上交资料,填写相关信息。 2、8月15日进行面试、试教。 3、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七、临聘教师的管理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管理的意见》(湛教[201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湛江市第二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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