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其中石楼中学教师11名,义务段小学教师28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其中石楼县人民医院医生16名,公安局看守所医生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石楼中学体育、美术、舞蹈教师须本专业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课教师须本专业部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非部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义务段小学教师须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可以报低层次岗位)。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岗位要求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将拿出招聘岗位的12%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石楼电视台、石楼时讯等媒体发布。 2、报名 符合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教育系统义务段小学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8日上午8时至8月10日下午6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石楼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设在原县财政局院内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前打印填写好的《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招聘教育系统石楼中学教师报名采取到报名点报名和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到有关院校召开招聘会议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结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另定。(报名有关表格可登陆石楼县政府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时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资料可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时,将及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即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名截止后,如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出现缺额,则缺额部分调整为与该岗位相同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无需考生重新改报。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4、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教育系统义务段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中考考试大纲为主;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所报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提前发布公告通知考生,考生需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在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2倍进入面试。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考比例不达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按照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6、面试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通过现场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和能力素质,面试办法另定。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取标准化面试法,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后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进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8、考核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0、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县医院医生试用期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附件:1.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8CA7.tmp.jpg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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