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公开招聘教师76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均为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额、专业如下: 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www.tyszyf.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news/20170407/2017040718520799.jpg http://www.tyszyf.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news/20170407/20170407185217258.jpg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热爱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品德优良,专业基础扎实,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且2017年前已有硕士毕业生的院校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大学生。 3、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硕士、博士毕业生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一致。 4、普通话要求:语文专业二甲及以上,其余专业二乙及以上。 5、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在试用期内必须考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5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招聘公告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4日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忻州市教育局网(xzjyj.30edu.com.cn)、忻州一中网(www.xzyz.net)、忻州十中网(xztjbzx.30edu.com.cn)公布。报考者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由本人到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北校区(忻州高级中学校)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提交填写《2017年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登记表》(忻州一中网、忻州十中网下载)。 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院的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民办学校教师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随即告知考生。 (三)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10元,入围笔试人员再缴纳50元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分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一)初试 初试形式: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备课题面对评委讲课5分钟。 初试满分100分。初试最低合格分70分,不达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复试 复试分面试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面试 根据初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段学科知识,面试形式为讲课。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时间10分钟。 面试最低合格分70分,不达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笔试人员名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00分钟。 笔试内容教育心理岗位为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为所报岗位对应高中学科知识(信技、教技岗位考试内容相同)。 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开考比例 初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比例为1︰2。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1:3,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取消核减的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以开考,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核减、取消、调剂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忻州一中网、忻州十中网公告。有关考生可以退费弃考,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初试、复试时间地点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忻州市教育局网、忻州一中网、忻州十中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初试、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和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忻州市教育局网、忻州一中网、忻州十中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增加一场笔试确定。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忻州市教育局网、忻州一中网、忻州十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教师必须在招聘学校服务期满五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由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8672757忻州市第一中学校 0350—3399808忻州市第十中学 监督电话:0350—2028851忻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350—2021271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350—3333625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忻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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