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陕教[2017]168号和榆政教发[2017]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共招聘特岗教师210名。现将具体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应往届专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只限幼儿园岗位招聘,其中专科学历招聘计划不超我区招聘总量的10%)。 二、招聘条件 1、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 2、专业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3、年龄条件。年龄不超30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户籍要求。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外市籍毕业生结婚到横山同时户口在2017年5月18日前转入横山的按横山籍对待)。 5、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 6、其他要求。未就业或与经本人现在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 三、岗位设置 根据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情况,招聘岗位设置如下: 科目 | | | | | | | | | | | | | 信息 | 心理 | 学前教育 | 合计 | 数量 | 48 | 15 | 20 | 5 | 6 | 6 | 9 | 7 | 7 | 16 | 15 | 16 | 12 | 3 | 25 | 210 |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于5月18日至5月24日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陆报名。具体网址为:http://tgjs.sneducloud.com。 2、资格初审。网报确认后,考生于5月19日至5月26日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持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负责人签字、单位联系方式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 3、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各占50%。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18日(星期日)进行。 4、资格复审。对所有符合面试条件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考试。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面试结束之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并上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进行公示。面试于7月20日前完成。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学科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 7、签订合同。由区政府与拟聘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省市特岗办审批。 其他有关具体问题见榆林市横山区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榆林市横山区实施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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