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北海海事法院决定招聘12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院本部10名,贵港法庭2名)。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中文录入;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6.身体健康; 7.招聘为贵港法庭聘用书记员的需在贵港市区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员请下载填写《北海海事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交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也可传真。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0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测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记分,听打要求60字/分钟以上);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2年,试用期2个月,一经录用须在我院工作两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派遣管理费用),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工资增长50元,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不提供住宿。。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 通信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9号,邮编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38865、3239039,传真:3238860 北海海事法院 2017年5月24日 附件:北海海事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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