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区学前教育工作需要,2017年决定公开招聘公办编制幼儿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湖州市市区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在南浔区、吴兴区范围内)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南浔区户籍(是指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7年6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且现在南浔区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以2017年2月上报区教育局保教人员名册为准,下同)。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有志于南浔区幼儿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现在南浔区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不在编教师,教龄每满1年则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11日下午16:30
网址: http://220.189.236.42:8088
提示:网报时必须将个人信息及所报学段学科填写正确。一旦提交成功,就无法修改。
(二)现场资审
时间: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6:30。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湖州市浔溪中学(南浔镇南东街102号,汽车可以走虹阳路)。
资审时需提供资料:
1.《南浔区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从南浔教育信息网下载)。
2.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另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
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⑤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已签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或户籍证明;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年龄在35—40周岁的,还需提供“教龄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镇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或开发区政治处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5.缴纳考务费40元。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南浔教育信息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湖州市浔溪中学(南浔镇南东街102号,汽车可以走虹阳路)。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
(四)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微型课、备课和笔试成绩确定,下同)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网上公布。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