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按照《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凤组通﹝2017﹞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选调凤冈县教育局机关事业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凤冈县教育局机关事业人员14名(01职位7名,02职位7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教师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 4.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过的。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凤冈县教育局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给选调单位。 报名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3:1方可进行考试,若低于此比例,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以此类推进行累加。 ②近5年以来,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按以下等次加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3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表彰等次加分。 加分只限于笔试环节,面试环节不再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凤冈县教育局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并持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到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分。 (二)考试。 报名人数达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5:1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县教育局协助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不带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凤冈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场笔试。笔试结束后1周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 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教育局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或人社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选调计划数仅为2:1的,全部列入考察。 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后面的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部门选派熟悉干部(人事)工作和教育局相关业务的正式干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每个考察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确定选调人员。 县调配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教育局党组集体讨论意见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报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若选调对象已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正式调入后,降低一个职称层次聘用,并按工资政策调整相应工资档次。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851-25225963 凤冈县人社局 0851-25228091凤冈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1-25221942 凤冈县纪委 原标题:凤冈县教育局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凤冈县教育局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凤冈县教育局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凤冈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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