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坪地街道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坪地街道工作人员14名(祥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9日(星期二及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公交站“和兴花园”和“龙岗党校”中间)。咨询电话:28949217,84090236。 3、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及街道<镇>计生办盖章,留原件,附件3); (5)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留原件); (6)两寸免冠彩照4张; (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在体检时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拟招聘名额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依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拟招职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入围面试人员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从人才备选库中进行补录。 (三)体检 体检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派遣到坪地街道辖区内工作。 五、有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相关表格可到“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附件: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docx 2、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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