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议军会关于市区驻军随军家属随调和就业安置的议定事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批转省人社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2014]20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三明市园林管理局、福建省三明市郊国有林场、梅列区徐碧街道企业服务中心、梅列区列西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三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定向招聘市区驻军随军家属6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76年8月9日至1999年8月9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条件必须在2017年8月9日前取得,其中配偶在市区驻军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岗位及人数:市属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工勤岗位2人,梅列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2人,三元区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2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干部和高级士官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17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转业安置科。联系人:尤建,联系电话:8223141。 (三)有关要求: 1.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实行大岗位招考。三明市园林管理局、福建省三明市郊国有林场的工勤岗位并为一个大岗位进行招考,岗位名称统称为“01岗位”;梅列区列西街道企业服务中心、梅列区徐碧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岗位并为一个大岗位进行招考,岗位名称统称为“02岗位”;三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个工勤岗位统称为“03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大岗位。 3.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⑵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度年检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印章);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四、考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与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筹安排、一并组织。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与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安排、一并进行。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以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与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统一安排、一并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大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其他事项。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在面试前5天电话或书面通知考生,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http://rsj.sm.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的1:1比例,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并择岗(即选择报考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对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正团职以上干部、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并优先择岗(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确定并择岗;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并择岗),然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并择岗。若确定的体检对象择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及择岗办法依次递补。 符合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并优先择岗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转业安置科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印章;证明材料须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优先资格条件取得时军人所在部队的军级单位出具,逾期不再受理。 体检对象确定并择岗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要求,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的规定进行。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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