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保安1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8:30~16:30 3、报名地点: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行政楼314办公室(海宁市海州东路219号)。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责任心强,对突发事件有应变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优先。 (二)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23~45周岁。 (四)性别:男性。 四、待遇 月基本工资2100元,月考核奖600元,月餐贴150元,另加晚上值班补贴,并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有双休、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现场领取)。 (二)考试: 1、时间:2017年9月15日 9:00 2、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网站(http://www.hnzg.net)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9261266 原标题: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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