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中学创建于1942年,地处东海之滨,位于东谷湖畔、塔山脚下。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古朴幽雅,管理理念科学先进,办学质量享誉省内外,是浙江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竞赛指导教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 专业条件 | 招聘 范围 | 其它资格条件 | 数学竞赛 指导教师 | 数学类和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方向)二级学科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本、硕、博专业方向一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指导学生获得全国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且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物理竞赛 指导教师 | 物理学类和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方向),学科教学(物理方向)二级学科;
| 全国 | 化学竞赛 指导教师 | 化学学类和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学科教学(化学方向)二级学科
| 全国 | 生物竞赛 指导教师 | 生物学类和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学科教学(生物方向)二级学科
| 全国 |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zjxszx485@163.com;
2.报名时间:报名邮件截至11月24日17:00。
3.所需材料:个人简历电子稿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其他与应聘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届生仅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浙江省象山中学应聘教师报名表》电子稿(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电子照片1张。
4.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经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予以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审核未通过者,电话向报考者说明原因。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竞赛题,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教形式,内容为指定的竞赛辅导内容(三选一),准备2小时,试教一课时(40分钟),满分为100分。每项不足60分者淘汰,每项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下午,面试时间为12月1日,地点为象山中学,具体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2.签约。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15天内电话通知签约对象,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签订协议书。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5.公示。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6.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由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7.按照甬教人[2008]12号文件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说明
1.拟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但自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2.新录用人员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3.尚未实行户籍综合登记制度的地区,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录用后,申请调动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岗位等级在一个聘期内不变。
5.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65716130(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61772(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6.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75999。
六、学校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75999
学校地址:浙江省象山县靖南大街485号
象山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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