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自治区学年三年免费双语教育适龄幼儿“应入尽入”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经县委、政府同意对县双语幼儿园专任教师进行公开招聘补充,参照《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本次选聘设置专任教师岗位60个(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优先。 5、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专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6、少数民族考生,须是民考汉或MHK三乙及以上。 7、此前长期在我县农牧区乡镇幼儿园从事幼儿工作的人员专业学历等不限、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招录一年内必须考取教师资格证(户籍、住址限申报地,由县教科局统计提供人员名单)。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呼图壁县同工同酬(编制外)、事业性岗位考试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2017年招录事业性岗位、同工同酬(编制外)工作人员已辞职的;入闱或补录放弃职位的;被补录但未报到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3.目前在岗的呼图壁县“同工同酬”(编制外)工作人员、呼图壁县公安系统在岗事业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协警;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9.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四、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2018年1月4日,发布招聘简章及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形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1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南角(就业服务柜台) (三)资格审查、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察考核时间、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程序 (一)公布简章 招聘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要填写《呼图壁县招聘双语幼儿园“同工同酬”教职工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发布简章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6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由报名处负责审查,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单位及县纪检委联合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呼图壁县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同工同酬”教职工领导小组进行研究。 (三)面试通知单领取及缴费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联合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费15元,面试费每人4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候缴费)。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1名主考官和4名考官组成。工作人员由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和1名监督员组成。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抽调。 2、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需提供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工作由呼图壁县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同工同酬”教职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通过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如果出现有争议的问题,经领导小组调查和核实后做出裁定。 (七)聘用和管理。公示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拟聘人员,受聘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用人单位可随时将聘用人员解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过程监管。 (八)待遇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执行,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劳务派遣。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在双语幼儿园“同工同酬”教职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监督电话:0994-4502388(县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原标题:呼图壁县2017年公开招聘补充双语幼儿园“同工同酬”教职工简章 点击下载>>> 呼图壁县双语幼儿园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职工职位表.xls 呼图壁县双语幼儿园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职工报名表.xls 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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