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系省属事业单位,是一所拥有136年办学历史、享誉八闽的百年名校。学校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绩突出,曾培养出侯德榜、陈景润等大批杰出人才,是福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之一,1994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一级达标学校,2003年9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首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2018年2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前登录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师平台(http://2018zs.fjsdfz.org),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缴纳报名费:按闽人发[2007]104号规定,报名费80元/人,请于2月28日前转账福建师大附中对公账号,转账时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并登录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师平台将缴费成功的截图上传。(网址:http://2018zs.fjsdfz.org) 账号:1402024109008860464 账户名: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银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4、资格审查:对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人员根据招聘公告所列条件审核。审核结果将在3月5日前公布,请各位应聘者登录福建师大附中招师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或体检前提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延迟至考核前提交。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最延迟至考核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554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学及驻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0591—83477339(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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