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哈密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哈市教发[2018]6号)精神,现将巴里坤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向农村学校和幼儿园倾斜,重点补充汉语文、数理化、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附件4《2018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应聘或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必须在录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1)招聘对象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应聘或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及比例 自主招聘教师数占招聘教师总数的70%。自主招聘以赴内地大中专院校招聘为主。对投递简历等方式应聘的人员,在做好前期筛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应聘者到巴里坤县教育局进行集中面试,避免招聘的随意性。 (二)统一招聘(设笔试、面试环节) 统一招聘教师数占招聘教师总数的30%。统一招聘由哈密市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在统一时间内完成招聘工作。 四、招聘岗位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起 2、报名地点:巴里坤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0902-682202913899335696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巴里坤县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巴里坤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资格审核。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巴里坤县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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