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的启航地、马家浜文化的发源地,地处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长江三角洲都市圈的中心位置,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中心城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嘉兴市的主城区,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型开发区,2010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规划控制面积110平方公里,委托管理城南、嘉北、塘汇、长水四个街道,总人口32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下属学校欢迎有志气、基础好、能吃苦、肯钻研的学子加入我们的队伍,与我们共创美好明天。 根据区公办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计划招聘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8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点设在杭州师范大学,报考人员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周四)上午9:00--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三楼的314室(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 (2)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个人简历; (3)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亲笔填写正式报名表; (4)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1、面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教人选(面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面试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在杭州师范大学指定教室。 2、试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教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备课时间为1小时,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试教合格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若出现试教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试教合格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咨询电话:0573-82208473。 4、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 附件: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 file:///C:/Users/MyPC/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附件1 file:///C:/Users/MyPC/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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