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2014〕25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6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西昌市下鱼市街198号 主要职能:学前教育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2018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以及相关证书,与拟报考岗位“学习类型”、“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12日。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在编在职人员(3月12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免费师范生未满服务年限的,或违约免费师范生未办理完违约手续的。 (8)有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名额:6名,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24:00时网络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等据实填写,不得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17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 3月12日至3月18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3月22日在凉山州教育局门户网(http://jyj.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4月9日至4月15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在西昌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工作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办公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2.笔试成绩公布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2日后由报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网站上查询。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须于笔试成绩发布后3日内到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递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凉山州教育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和排名在凉山州教育局网上公布。因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凉山州教育网上公布。因笔试缺考等原因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负责。 时间及地点: 面试入闱人员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面试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没有户口簿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盖有院校鲜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是否师范类等信息)。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报考证明等(应届毕业生取得资格证但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中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凉山州机关一幼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程序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教育网(http://jyj.lsz.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会同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后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核 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凉山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ls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经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出具聘用文件后不再递补。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凉山州教育局网(http://jyj.lsz.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凉山州教育网站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62707 18384466812(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 0834-3222806(凉山州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3222873(凉山州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考生之家 028-83336031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凉山州教育局关于2018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附件: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2018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doc 凉山州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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