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龙川县人民政府同意,龙川县信息中心等54个事业单位集中组织公开招聘7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和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龙川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辞退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审核,不再人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 (四)其它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笔试后第3天向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时间暂定4月2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类通用能力测试。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名单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评委组当场决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第二次组织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第二次面试评分具体时间地点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 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社保凭证、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递补调剂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备注栏; 监督投诉电话: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999861 (四)本公告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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