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岗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计划 | 学历学位 | 专业及其他要求 | 201801001 | | | 6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或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学位的除外。 | 201801002 | 学生辅导员(女) | 6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201801003 | 学生工作部 | 学生辅导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普通话(维吾尔族优先),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 201801004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心理健康教育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 201801005 | 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 |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 201801006 | 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古筝方向),同时具备民族乐队排练能力 | 201801007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建筑学专业 | 201801008 |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物联网专业,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 | 201801009 |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能承担《学校体育学》课程教学 | 201801010 | 体育学院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乒乓球方向) | 201801011 | 师范学院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前教育专业或其他教育类专业,且要求本科为学前教育专业 | 201801012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或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关,有相关实践经历、有全国电子设计大赛获奖经历或双一流大学毕业优先 | 201801013 |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金融专业 | 201801014 | 法学院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硕士专业为管理学或计算机,本科专业为电子商务 | 合计 | 25 | 硕士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和身体条件。 4.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7月1日前获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6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携带如下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彩照一张(报名表见附件或登录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到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逸夫楼B608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相同)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hnwlxy0736@163.com(应聘邮件标题名称:"岗位代码+应聘单位+所学专业+姓名+教师招考论坛")。网上报名者需在参加笔试前携带材料原件到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逸夫楼B608室)进行现场确认。 2、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岗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对学生辅导员岗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男、女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管理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学生辅导员男、女分别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综合成绩低于75分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试和体检 心理测试在面试后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和体检人员。心理测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心理测试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心理测试和体检等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公示 对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录用。 四、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学校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参照编制内人员同等标准享受相应档次的工资、福利、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还享受学校提供的"五险一金"。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选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等。 4、上岗后若发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材料造假或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和联系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新校区逸夫楼B608室。 电话:0736-7186625 联系人:刘老师 邮政编码:415000 湖南文理学院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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