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创建于2014年,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是福建师范大学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起点谋划,高站位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学校目标定位为福建省一级达标示范学校,学校的建设标准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的要求。 因工作需要,2018年我校拟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具体岗位条件 注:专业设置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前登录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师平台(http://2018ptzp.fjsdfz.org),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将缴费成功的截图上传。 账号:1402024109008860464 账户名: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专业素质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主要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等,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或体检前提交。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从面试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 邮编:350401 电话:0591—8617161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福建师大附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477339。 十一、未尽事宜,由本校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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