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设立于1981年,是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汕头大学现有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汕头大学现有教职工1,6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 因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若干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3.行政管理岗: 3人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每名应聘者可选报1至2个岗位。应聘者可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配,学校将对服从调配者视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境外)高等院校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学位。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聘用,人事关系不转入。薪酬参照学校体制内同等人员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要求:见附件1。 3.报名方式:填写《汕头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或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ecruitment@stu.edu.cn,并注明报名岗位。没有提交报名表者,我校不予受理。 4.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专业测试,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四)健康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拟聘人员,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劳动合同或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汕头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无效。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为3-4年,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四)汕头大学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 附件: 1.汕头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汕头大学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汕头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序号 | 岗位类型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能力及其他要求 | 主要岗位职责 | 9 | 教辅 | 附属中学 | | STU2018109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1.能胜任初中各个年级语文 教学工作;
2.熟悉多媒体教学,擅长公文写作;
3.有中学语文教学 经验者优先。 | 1.完成初中语文教学工作;
2.开展学科特色辅导活动;
3.兼任班主任、学校文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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