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乡镇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政策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我市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非廉江市在编在职教师(见习期未满人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0周岁(即1987年6月4日至2000年6月4日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我省招募的2015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岗位(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廉江市乡镇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2018年廉江市乡镇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附件2)。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政 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4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黄村街7号,即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东面)。 (三)报名形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读学校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016年、2017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非廉江市在编在职教师报名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岗位考生,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非廉江市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还须提供由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书面证明材料除外)。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名表、准考证(附件3、4)各一份,并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同底相片。 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试室、座位号不用填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14日、15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廉江市教育局(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2号楼五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要求:凭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时间: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二)笔试地点:廉江市第三中学(廉江市育才路14号)。 (三)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形式和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对象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九、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 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 十、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入围考察对象须于2018年8月27至8月31日将考察材料提交完毕。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廉 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进行公示。 十三、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公办教师,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 待遇。 十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视实际情况,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需合格以上)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 (五)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廉江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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