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家直属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考人数 (一)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天安门城楼开放服务、外事迎宾服务、地区各项活动物资保障、委属市政设施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委机关后勤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该单位为纳入工资规范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 (二)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及作业队伍的具体管理工作。该单位为纳入工资规范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名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至2000年6月7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六)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详见《岗位情况表》;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3日、14日、15日9:00-11: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二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另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 (拟录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考)。 (一)时间: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 (二)笔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三层小礼堂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tiananmen.org.cn)查询成绩。每个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各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考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考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考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招考人员应按照招考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考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考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65118702、65118696 监督电话:65118604 附件:1.岗位情况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2018年6月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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