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我校创建于1998年,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属全供事业单位,承担着金水区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和省市级教育改革实验任务。学校老校区位于郑州市纬二路12号,曾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全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与实施先进学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学校、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办学管理规范化学校、河南省书香校园示范单位、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校等几十项荣誉称号。 2017年初,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校在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西北侧新建一个九年一贯制校区。新校区的初中部占地面积78亩,设计规模为1800人;小学部占地面积30亩,设计规模为1080人。学校拟于2018年秋季开始招生。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东校区于2018年秋季顺利开学,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学副校长、行政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第二实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初中学段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和所报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曾获得过中原名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市级名师、省市级优秀教师、省市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第二实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燕;联系电话:(0371)6590877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各环节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08770(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663360(学校监察室)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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