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优秀教育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附件) 三、引进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现任教师。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4、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5、近3年在公办学校(2015、2016和2017)年度考核均为 “合格”及以上等次(2015年参加工作当年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6、身体健康,男性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只限报相应学科): 1、省级特级教师; 2、获得江淮好班主任、江淮乡村好教师、江淮好学科名师荣誉称号或提名的教师; 3、省、地市级教坛新星; 4、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均为地市级); 5、具备引进岗位学段及以上的且与引进学科相一致的优质课(含教学基本功、多媒体课堂教学,不含教学设计、课件、微课等教学单项奖)评比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引进对象: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3、其他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待遇 1、符合条件的区外优秀教育人才按《颍东区引进区外优秀教育人才暂行办法》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曾在颍东区工作的区外教师且符合此次引进条件的,其在离开颍东区前获得的职称、称号、奖项等荣誉,不按上述暂行办法享受奖励待遇。 2、对引进的区外优秀教育人才,其配偶为颍东区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可安排到相应学校(原在城区学校的可安排在城区学校,在农村学校可根据距离城区的远近安排在相应的农村学校)任教。 五、引进程序 此次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采取考核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 (二)报名程序 1、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7月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地点: 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阜阳市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口颍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1楼),市区乘7路公交车滨河路社区站即可到达。 3、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相关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4、填写《阜阳市颍东区2018年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资格审查表》,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须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并在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5、领取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考核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9日至10日,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原报名点)。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违反师德品行行为,以及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分两个层次进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考核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区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家组进行听课,满分100分,8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超过8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引进;其他方面的考核采取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整体引进工作具体时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颍东区政府网(http://www.yd.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五)公示与调动 对入围引进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调动入编手续。 咨询电话:0558—2272007(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潘海波 监督电话:0558--2272093(颍东区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阜阳市颍东区2018年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阜阳市颍东区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doc 《颍东区引进区外优秀教育人才暂行办法》节选.docx 2018年阜阳市颍东区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资格审查表.xls 颍东区公开选调引进和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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