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2.小学教师70名:语文35名,数学35名。 3.幼儿园教师20名。 4.职业中专教师:舞蹈表演1名。 二、招聘范围 2016—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学历条件 中小学、职业中专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条件 中小学、职业中专要求报考学科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报考幼儿园学科的专科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四)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五)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等次,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等次。 (六)年龄条件 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5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学科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以讲课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体育、音乐、美术、幼教、信息技术5个学科和舞蹈表演专业招聘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以“讲课﹢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讲课占40分,实际技能操作占60分。 (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时,经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至其它专业。 单科报名人数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比例超过5:1时,该学科增加笔试。笔试成绩100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相关网站和新郑市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至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新郑市教体局(新郑市北区学院路新郑一中门口东侧新郑市教体局)。 4.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2)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3)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4)普通话等级证;(5)教师资格证;(6)打印的纸质“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检索页”;(7)两张二寸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科、报名编号、姓名等信息);(8)《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1份(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或新郑市教育信息网下载后需本人手填并亲笔签名)。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类均需原件和1套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2。 5.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6.其他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三)公布需进行笔试的学科 报名者于2018年7月 9日,在相关网站查询需进行笔试的学科以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 (四)领取准考证 笔试学科考生领取《准考证》,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五)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公示笔试成绩和领取试讲证时间 2018年7月13日,在相关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同时不需进行笔试学科考生和笔试学科入围考生查看领取《试讲证》的时间。 (七)领取试讲证 不需进行笔试的学科考生和笔试学科入围考生,领取《试讲证》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八)试讲 1.时间及地点:详见《试讲证》。 2.试讲内容:现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试讲题目是由两次随机抽号来确定。如:报考初中语文,从初中段所学全部语文课本中随机抽取一道试讲题目。抽题目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取课本册数;第二次再抽取该册的某一课时,确定为试讲题目。 3.公布成绩。试讲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 (九)体检 1.根据试讲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形成的缺失名额,按该学科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聘用及待遇 依据试讲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察过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的学科,所缺名额按该学科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讲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和新郑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最低任教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工资及社保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编办、人社局、纪委监察委、教体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62693462(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
附件2: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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