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哈尔滨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学校用人需要,结合我区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教育系统临时聘用教师(不带编制),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招聘临时聘用教师384人,详见附件 二、工资待遇 (一)临时聘用教师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每月需承担部分。 985、211院校毕业的临时聘用教师,本科毕业生每月35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每月4000元(其中均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本科毕业生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其中均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五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二)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三)为临聘教师提供单身公寓。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对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聘用。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证。 (八)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招聘计划表》中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计划在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ongbei.gov.cn)和哈尔滨人才网(www.hrbrc.org.cn)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的取得:须通过现场报名审核,并于面试当日在规定集合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方为取得面试资格。逾集合时间迟到超过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确定人选:说课后,专家组现场打分,计算出平均分做为最后得分。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需加试面试,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 4、面试具体事宜、说课参考书目等信息见现场报名完毕后发布的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体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各环节中被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协议、考试纪律等行为被查实的考生不予聘用。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聘期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北大街95号(哈尔滨市第九十五中学校) 3、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面试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关注、查看。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统一填写《松北区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本人身份证; (2)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 2、考生可在提供的网站上下载《松北区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好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六、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由所报考学校负责,临时聘用教师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松北区临聘人员管理有关制度和教学系统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日常管理。 (二)三年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不再续聘,劳动合同终止。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13836015054 点击下载>>> 松北区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哈尔滨市松北区2018年教育系统临聘教师招聘计划表 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体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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