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綦江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綦江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綦委组[2017]26号)、《关于建立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常态管理机制的通知》(綦江人社发[2013]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体制内中小学公开选聘成熟教师。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对象及人数 三、选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任教3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1.学历:小学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者、配偶为我区引进的经济社会发展特殊人才者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试用(见习)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06日--0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天星大道55号(南州中学大门旁)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联系人:孙长勇,联系电话:座机023-85880129,手机15923122628。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书一律采用扫描件)发至邮箱(446876068@qq.com)。 3.现场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材料,提供材料为: (1)《綦江区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名同意盖公章,并经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签章);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印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采用面试(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实施,参加选聘教师考试的人员于2018年08月11日进行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 2.先进和年度考核加分。 (1)近三年受国家级综合表彰的加5分,受省(直辖市)级综合表彰的加3分,受区县级综合表彰的加2分。 (2)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一次加1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模拟上课)成绩+先进和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考试成绩在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选聘名额等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职称、学历、职(执)业资格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经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发函商调,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调动手续。选聘人员执行与本区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选聘人员实行对等安排,其身份性质按选聘单位确定,须在我区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出区外。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选聘政策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23-87268706;区教委人事科,电话:023-85880852. 未尽事宜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和綦江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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