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教师匮乏问题,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县高级中学等城乡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9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嫩江县高级中学。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2、城镇高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3、嫩江县职业教育学校。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中职教育。 4、城镇初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初中学历教育。 5、特殊教育学校。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 6、城镇小学。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7、乡镇初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初中学历教育。 8、乡镇高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9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条件,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出生)。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二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1号窗口。 联系人:秦绪伟、班丽影、王永田。 联系电话:0456-7612021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本岗位相关知识内容(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本岗位高中相关知识为主;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本岗位初中相关知识为主;报考财会、语言康复、手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本岗位相关知识为主。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100分)。微型课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所使用的现行教材。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30分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向考生报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依次按照报考学历、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是否重点院校及高考时成绩等因素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嫩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