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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淮滨县2018年公开招聘220名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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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09: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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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落实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组对淮滨县评估验收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解决淮滨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的意见,切实做好年底迎接国家义务教师均衡发展迎验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的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其中招聘高中教师60人(含中等职业学校5人)、初中教师70人、小学教师90人(含学前教育教师30人、特殊教育4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意见年龄、学历中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年龄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的应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淮滨县为民服务大厅(淮河大道西段、县人民医院东隔壁)三楼东。
3.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一张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8年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须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到报名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现场采集照片。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签定审核合格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根据信人社[2017]8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剂到同一报考系统相同报考层次中报名人数充足的其他岗位使用。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淮滨县为民服务大厅(淮河大道西段、县人民医院东隔壁)三楼东,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高中学段笔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教材知识,满分为100分;医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初中及小学(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淮滨县参加以下项目,目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8年8月13日下午6:00前向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且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凭县武装部发放的《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若有面试人员与拟招聘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8年9月6日-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进入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淮滨县为民服务大厅(淮河大道西段、县人民医院东隔壁)三楼东,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形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为所报学段教材内容。
面试分值:面试分数10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3.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毕业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单
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的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淮滨县人社局、教体局公示栏内和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
(一)调剂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补录。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意见未尽事宜,由淮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
人社局事业股18211777266
教体局人事股0376-7771922
附件:1、2018年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2、2018年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淮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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