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给全县人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按照《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卫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方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度方正县方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18年方正县方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自愿服务于基层。 3.考生年龄要求:18-40周岁(1978年7月31日-2000年7月31日出生)。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9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 1、时间:2018年8月2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工作日内报名。 2、报名地点:方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计财股。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需要准备的材料: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2018年方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贴照片,另带2张近期2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现场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户籍和其他条件进行审查。现场审查通过后,报市卫生计生委复审。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由方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由方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并体检合格的,在方正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汇总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由市卫生计生委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八、待遇与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方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方正县,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联系人:毕艳霞 联系方式:0451-57114013 13206522178 方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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