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教育发展和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严重缺员的实际情况,经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20名教师进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邵东县在编在岗农村初中、农村小学教师。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在县编办核定的编制内进人,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 3、所调对象必须符合调动条件。 4、岗变薪变。 三、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120人(初中48人、小学7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邵东县2018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 四、选调基本条件 1、达到相应的服务期限。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财政起薪时间满5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以后县内没有跨乡镇(街道办)调动,且必须在初中、小学上岗。 2、具有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如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者,则近五年须在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满三年(2013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4、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它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截止2018年7月31日)。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6、师德要求:近3年考核合格且未受过乡镇中心学校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近3年无因有偿家教家养、乱收费、乱补课等有违师德行为被查处的。 五、选调程序 1、由教育局发放《邵东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到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 2、由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负责给本单位申请选调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邵东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并签字盖章。 3、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或近三年(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教学岗位确定报考学科,按近三年教学学段确定报考学段。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5、由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于2018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组织报考者到邵东县特殊学校现场摄像,并统一将《报名表》、《报考花名册》(纸质、电子)送人事教育股,过期责任自负。 6、组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不搞面试。考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学科基础知识占70%,教育法规占30%。考试时间:2018年8月29日,准考证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给参考教师。 7、设立农村从教奖励分:按在我县财政起薪后农村实际从教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计0.5分(截止2018年8月31日),但最高不超过10分。在编不在岗期间、在创新学校和经纬学校任教期间、借调在城区学校工作期间不计算为农村从教年限。农村从教奖励分以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的分数为准。 8、按选调计划、报考学段、报考学科及总成绩(笔试分数加上农村从教奖励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确定拟调对象)。 9、公示:将拟选调对象在教育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10、选岗: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分学段学科依次选岗(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同一名次,则依次按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选岗)。 11、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及要求 1、各单位在发放《邵东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时,必须按文件规定的选调条件审定资格,签署意见。 2、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核、各类证件认定、财政起薪时间、报考学段学科等均由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凡学校和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不实、不准确的,被举报经查实的,将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 3、对弄虚作假的教师,经查属实,将取消进城考试资格或调动资格。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对无理取闹和威胁工作人员的教师将从严处理。 七、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客观、公平、公正,邵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邵东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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