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优化队伍结构,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玉溪市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红塔区安监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监控中心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6人,主要负责红塔区安监局监控中心电脑视频监控等辅助性工作。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文档编辑排版、表格制作及自动化设备。 (四)红塔区户籍,年龄在22岁以上、35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至1996年9月1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以下发放:基本工资3000元/月+社保五险+绩效工资(1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3.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原玉溪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左右),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大队院内103室、104室。联系人:柯女士,电话:18213059622;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持有计算机、会计从业或等级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留存复印件。同时,需提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三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交报名处。 5.资格审查。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6.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每人交报名考试费50元。 (二)笔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公共事务管理知识,主要考核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公共知识。笔试成绩按应招聘岗位人数及性别要求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技能水平及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 应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复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按拟招聘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 (五)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用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877-2037934(红塔区安监局) 咨询电话:0877-2011778(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咨询人员: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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