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统计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曙区统计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经管类专业毕业,并具备一定的统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统计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 海曙区统计局(海曙区国医街85号)。 四、薪资待遇 1.受聘人员为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年薪3.6—4万元,工作表现优异者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者,待遇从优。 2.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3.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 2.报名需提供资料:《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六、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3.通过体检并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限为一个月。最终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 4.本公告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5889169。 海曙区统计局 2018年9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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