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医学院面向全社会招聘本科生辅导员5名,岗位性质为同工同酬聘用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报名,填写《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576107029@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所提供材料为: (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2018年10月9日—10月10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资格初审结果请在医学院主页查询。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学院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能力测试和专业岗位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高校本科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报名表。 4.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岗位特长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 (1)面试内容:个人自述时间3分钟,回答问题7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委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5.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综合素质考核,体检:学院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上报大学人事处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环节。 7.政审:通过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学院组织政审工作,政审通过者,上报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政办公室:王官利 电话:2057007 13399938566 学生工作办:刘红勤 电话:2057757 17709936760 原标题:石河子大学医学院2018年辅导员招聘工作方案 点击下载>>> 2018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同工同酬人员报名表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2018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zu.edu.cn/2018/0926/c3a11606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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