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政务服务)人员6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出生于1989年1月1日以后,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中文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及应用; 5.形象气质良好,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流畅,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讲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 负责大厅咨询台或在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业务办理和咨询,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前来大厅办事的群众进行引导和相关文书的填写指导。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374--3588538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者须递交《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进行考试,笔试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合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5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培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文明礼仪、公文写作、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培训。 (八)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所聘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除以上待遇外,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工资标准依据襄政[2017]1号文件规定,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录取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附: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115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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