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镇街工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受用工单位委托,现由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二)责任心强,热爱工会工作,有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需要。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莱阳市常住户口。 (六)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县级(含)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用。 (七)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现役军人;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对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昌山路32号速8酒店6005室)。 3、报名携带材料(统一A4纸):报名时需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上证件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3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莱阳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脑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照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缴费:通过初审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3、领取准考证:缴费后凭收据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昌山路32号速8酒店6005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工会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阳市政府”网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到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昌山路32号速8酒店6005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1份)和笔试准考证。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附件2)。 2、领取面试入围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入围通知书。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结构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 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7天,本公司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的“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和体检)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招聘人员管理 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与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一)使用方向 使用方向主要为莱阳市各镇街工会工作,具体岗位由莱阳市总工会负责安排。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2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内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本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拟定是否继续聘用的意见。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莱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费用),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考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本公司将在“莱阳市政府”网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并登陆网站查询。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考工作由莱阳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535-72150800535-7213567 监督举报电话:0535-75799310535-7215080 附件1、莱阳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莱阳新林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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