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办学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维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维语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纪律,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2日后出生); 6.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维吾尔语。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2.报名者需在附件中提交以下材料: (1)《衢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一寸免冠近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按1:2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核减。符合开考比例后,市教育局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确定笔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报名材料中的电话号码务必准确)。 (四)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11月15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以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教学能力、维语应用能力及与学生沟通能力),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3081591(市教育局)、3081906(市人力社保局)。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整个招聘过程只限递补一次。 附件: 衢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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