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气象局批准的招聘计划,现将新疆气象局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实行中国气象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新疆气象局下设15个地(州、市)气象局、112个县(市)气象局(站),其中:86个县局,26个独立设置台站;艰苦台站109个,约占98%。11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按照中国气象局批准的招聘计划,新疆气象局事业单位2019年计划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12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应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报到时须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部分职位招聘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时,过期不予受理。 (二)招聘考试 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大气探测、应用气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其他大气科学相关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前往兰州大学(11月12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15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1月17日)校园招聘会现场投递简历并择优参加面试。以上三所院校相关专业优秀生源也可到招聘会现场投递简历。 其余专业招聘考试以笔试加面试方式招录,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留存个人有效联系方式等候通知并请留意本网站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对通过考试人员由新疆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身体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采用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应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四)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气象局,批准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大气科学相关类专业指:在学科专业目录中的理学、工学、农学门类下开设的与大气科学密切相关或相近、必修课或专业课中含有大气科学类课程的专业,如海洋科学、水文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地理科学、地球物理、遥感科学等专业类的部分专业等;财经类专业指: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岗位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将根据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表现(成绩、奖励、荣誉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等进行筛选。 联系人:新疆气象局人事处况玉梅 联系电话:0991-26232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2018年11月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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