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城区人民法院、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和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等部门的工作业务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江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4名,其中,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 2、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3名,其中书记员3名; 3、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江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法官助理的其他条件。 (二)江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书记员的其他条件。 (三)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书记员的其他条件。 (四)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为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为158cm及以上; 6、招聘人员范围为阳江市户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任合同制职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11月23日(共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0662-3106199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职位、专业和年龄要求等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好报名表(表格附后)并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张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考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需提供户口簿)。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2个职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30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统计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成绩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依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考察内容及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放弃聘用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今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均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合同样式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江城区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工资标准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表》执行。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阳办发[2010]12号)文件执行,由区财政承担。 八、注意事项 (二)面试、体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2018年11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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