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0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工作。 按照公开、公平,竟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宁陵县户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求; (四)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六)经审核有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工作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 地点: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报名,截止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下午17点整。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2018年宁陵县公开招聘派遣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报名表》。 开考比例与要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11月28日—11月29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弃权。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考试时间为12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低于该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因体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拟服务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政策等。 七、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岗前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初聘人员月工资为1800元,以后根据社会工资水平和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适当增加工资标准。 (三)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此公告由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陵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78260580370—7829092 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陵县司法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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