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须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院系级及以上“三好生”;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③优秀毕业生;④学校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⑤单项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⑥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具有本科学历的应聘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须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校级“三好生”;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③学校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④2次单项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⑤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一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20日起南京师范大学(紫金校区)考点考核 三、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考生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学校的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确认: 时间:2018年12月20日8:30-11:3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紫金校区综合楼129室(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 3.现场报名、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本人证件照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学生成绩单、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 4.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核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应用。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相应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招聘岗位数超过1个指标的,按1︰3(同分跟进)确认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75分的直接淘汰。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19年9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服从教育文体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891327、0510-81891363。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微信公众号:新吴文教。 九、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文体局:0510-8189135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文体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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