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规政策和免费师范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现面向2019届及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专项招聘教师16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情见附表《恩施州2019年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有空岗的可以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域内调剂使用,不受学校和学科岗位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30分止。集中报名结束后,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以自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报名。 2.报名方式:集中报名期间,请有意向者按招聘计划表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有关事宜,或者12月28日下午到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处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核。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双向选择,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试。各招聘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规定等。 (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选报人社部门备案。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拟聘用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与签合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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