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6.课程
考点(1)课程及影响课程的因素
1.课程:是指课业及其进程.
2.广义的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期间所学内容总和及其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特 指某一门学科。
*课程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唐宋期间
→唐朝孔颖达为《诗经》批注维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以法制.宋代朱熹,宽着期限,紧跟课程
*美国博比特1918年出版《课程》一书标志着课程作为专门研究领域的诞生,也是第一本课程理论专著
2.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 →社会、知识和儿童是制约学校课程的三大因素 ③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
3.课程的基本类型
⑴从课程任务的角度,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能力培养的过程,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扩展型课程:高度重视学生知识与能力的扩展,关注学生知识视野的开拓,全方位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探究态度和能力的课程
⑵从课程内容所固有的属性的角度,可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
学科课程:以文化知识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 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 经验课程:以儿童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⑶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的角度,可封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及其发展为基点,强调本学科知识的优先性;坚持以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为线索,强调本学科自成一体。
综合课程:一种双学科或多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强调学科间的内在联系性,强调不同学科相互整合
⑷从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的角度,可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同一学年的所有学生必须修习的公共课程,是为保证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历而开发的课程
选修课程:依不同学生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允许个人选择的课程,为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开发的课程
⑸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的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国家课程: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 地方课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制的课程 学校课程:又称“校本课程”,是学校自身研究开发的课程
⑹从课程呈现方式的角度,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显性课程:学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 隐性课程: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 *“隐性课程”一词是由杰克逊在1968年出版的《班级生活》一书中首先提出的 *小学阶段的课程应体现在: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
4.课程设计模式
①泰勒目标模式 →预先目标的达成过程→泰勒原理可概括为:目标、内容、方法、评价 a.确定课程目标 b.依据目标选择课程内容 c.根据目标组织课程内容 d.根据目标评价课程
②斯腾豪斯过程模式:对泰勒“目标模式”批评的基础上提出的.不以事先确定好的目标系统作为课程编制的依据,而是关注整个课程展开过程,关注点集中于课堂的教学实践,教师是整个过程中的核心人物
考点(2)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是指课程结构的编制,既包括课程体系结构整体的编制,也包括具体课程的编制
2.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具体规定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学校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 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3.课程计划基本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4.课程计划制定的依据:根据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考点(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目标 ①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 ②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③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④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 ⑤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 ⑥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 ⑦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新课程对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①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②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 ③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 ④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特征: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
3.简述课程标准的意义和功能 ①从国家层面看,标志着公民素养有了明确的质量标准 ②从学校教育看,标志着素质教育的落实有了根本依托 ③从教材层面看,标志着教师专业自主权的确立有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