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委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企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青年人才,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龙头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全国“双一流”等部分高校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及对象 本次共有79家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录用1087人。其中事业单位58家,705人(其中高校350人,医院270人,其他85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民营龙头企业21家,38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2)。 引进录用对象为毕业于全国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高校(见附件3)、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见附件4)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温高校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以所在学校确定名单为准。但报名企业的不受限制);毕业于923所国(境)外高校(见附件5)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自2015年1月1日以后通过引进方式录用到我市(包括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引进录用范围。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18—25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18—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35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国内高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备注说明的岗位按备注要求执行)。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程序 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除本科生外,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都可以申报。 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都可以申报。 3.资格初审及反馈。用人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反馈给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用人单位在3月8日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也可登录网上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 4.面谈。面谈分三种形式,面谈环节于3月31日前完成。初审通过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选择面谈形式,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材料原件参加面谈。 (1)来温面谈。初审通过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情况,约定时间和地点来温进行面谈。 (2)定点面谈。我市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择若干城市或高校作为面谈地点,并组织用人单位前往开展现场面谈。具体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远程面谈。初审通过者既无法来温也无法参加定点面谈的,可与用人单位沟通,以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谈。 5.考核和综合比选。分两类岗位组织考核和综合比选。 (1)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考核并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其中硕士研究生入围面谈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的,用人单位须说明理由并商市人力社保局同意,理由不充分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2)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由用人单位结合面谈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面试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3:1。不足上述比例的,用人单位商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面试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录用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6.调剂。用人单位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的需求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专业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或用人单位在招足需求岗位计划数后,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的对象有意愿予以录用,因而需临时增加用人计划的。如有上述两类情况,用人单位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予以调剂录用。 7.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龙头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和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专栏”分批公布。拟录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引进录用的书面意见。 8.考察。用人单位成立考核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9.公示录用。拟录用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引进录用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龙头企业引进录用工作,可参照上述程序执行,也可待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后,单位自行决定。 3.提供面谈(面试)路费补贴。凡是符合条件且接到用人单位通知来温州面谈的应聘人员,路费补贴由用人单位参照以下补贴标准或按不低于以下标准直接支付:同省不同城的300元,不同省但在同一地理分区的500元,跨地理分区的1000元。如属从国外直接来温参加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地参照上述标准支付。 龙头企业相约考生来温面谈的,相关费用自行与应聘对象约定。 4.提供免费住宿。凡是符合条件且接到用人单位通知来温州面谈的应聘人员,可免费入住我市大学生驿站。具体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 5.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龙头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和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专栏”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6.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各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单位引进录用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8.咨询电话 (1)岗位及专业信息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2)引进录用工作咨询电话:0577-89090125,89090123。 (3)网上材料投递技术咨询电话:0577-88853190,13616614180。 9.温州商学院为民办事业报备员额性质单位;人本集团等21家为本市民营经济龙头企业。 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和中共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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