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19]9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9名(政务大厅帮办代办人员4名、公共就业服务人员5名、县环卫清扫保洁人员15名、峡口镇环卫1名、衙下集镇环卫1名、新添镇环卫1名、漫洼乡环卫2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临洮县城镇户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的城镇未就业人员。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和管理、热爱报考职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帮办代办及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0年1月15日),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比较熟练的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统办2号楼238室。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报名负责人:马永安18794741416,梁宝花18193222556。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方式:帮办代办及公共就业服务岗位通过公开考试、面试方式选聘;环卫清扫保洁人员通过面试方式选聘。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人员:经过资格审核、考试面试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临洮县党政网、临洮人社、临洮劳务及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特困家庭失业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却未按时报到的,以后城镇公益性岗位不再录用。 5.审批及聘用。用人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批 6.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三、日常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清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二)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三)按照《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管理,待遇参照现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 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由县纪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电话 0932-2238161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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