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于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首批27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2016年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纳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2019年4月,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重庆高新区发展升级版的重大决策部署,赋予高新区建设重庆科学城的战略定位和发展使命。重庆高新区正在成为重庆乃至中国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创新驱动新引擎! 为打造高效精干的创业队伍,加快推动重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引进招商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岗位为经理级招商专业人才,招聘人数5-8人,招聘入职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本科需四年及以上、研究生需二年及以上,且都必须有对应学历、学位)重庆地区高校限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三所高校。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本科需四年及以上、研究生需二年及以上,且都必须有对应学历、学位)重庆外高校:限中组部指定的13所干部培训学校,即:北京大学(C9)、清华大学(C9)、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C9)、复旦大学(C9)、西安交通大学(C9)、浙江大学(C9)、南京大学(C9)、四川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高校专业性较强,且和高新区重点招商产业相符的高校,即: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经历,国外毕业高校,需是世界排名前100位高校。(工作经历本科需四年及以上、研究生需二年及以上,且都必须有对应学历、学位,如是国外硕士学历,但本科在国内毕业,那么本科在国内就读高校必须是211、985、双一流A之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2月17日。 3.应聘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报名,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附件资料:近半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认证报告、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4.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7573931,手机:18225308662。 (二)资格审查 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内自行查看审查结果(2月18日-2月19日)。审查通过并将进行面试的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工方式 用工形式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签订《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地点:重庆高新区金凤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需承诺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特别贡献奖励等构成,薪酬与招商业绩完成情况挂钩,薪酬上不封顶。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双一流A”建设高校名单 2.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前100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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